關于擬同意設置本科高等學校的公示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《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》《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》《本科層次職業學校設置標準(試行)》有關規定以及第八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考察評議結果,經教育部黨組會議審議,擬同意設置江西飛行學院等8所學校,現予公示。
公示時間為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。期間,如對設置學校有不同意見,請署名向我們反映。
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區大木倉胡同37號,教育部發展規劃司,郵編:100816
傳真:010-66020442
電子郵箱:ghsszc@moe.edu.cn
附件:擬同意設置本科高等學校名單
教育部發展規劃司
2023年11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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